为弘扬捐献造血干细胞“挽救生命、救助他人”的高尚行为,9月8日,区司法局举办表扬会,经研究决定授予溧水第三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刘志杰“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区红十字会、区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晶桥司法所人员、区委宣传部、团区委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会议宣读了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刘志杰的表扬决定,与会领导为刘志杰颁发了荣誉证书。刘志杰表示,每年有400余万的血液病患者需要造血干细胞移植,他们每天都在绝望中等待,捐献造血干细胞是生命的接力,是爱心的传递,希望更多人能够懂得“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生命,无损健康”,打消顾虑,加入到捐献志愿者队伍中。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晓萍充分肯定了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肯定刘志杰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义举,展示了无私奉献精神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反映了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素养。并希望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刘志杰的先进事迹,宣传他奉献爱心、拯救生命的善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其示范作用,让更多的人加入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使溧水区的造血干细胞事业逐步发展壮大,为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