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红十字会
南京市溧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南京市溧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溧红字【2017】7号
关于使用“寒邨博爱基金”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方案
根据省、市、区红十字会救助困难群众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本着爱心人士救助的要求和意愿,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开展红十字博爱助困活动方案。
一、救助范围
2017年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资金来源
省红十字会“寒邨博爱基金” 20万元人民币。
三、救助条件
1、持有溧水区常住户口的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中患危重疾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家庭负担医疗费用数额巨大,无经济来源的。
2、家庭成员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非自然灾害的山体滑坡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严重,扣除各种赔偿、保险、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家庭负担巨大,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3、持有溧水区常住户口的困难家庭,主要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四、救助程序
1、本人向所在村(社区)、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由区级红十字会负责审核。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有关病历资料及住院费用报销后自费部分清单。
3、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社区)、镇(街道)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及其他材料。
4、区红十字会组织评审组分批次对贫困家庭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在网站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适时由区红十字会统一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5、区红十字会将对受助人员进行回访和调查。
五、救助标准
本次救助符合困难、因患危重疾病和意外突发事件家庭,救助100户困难家庭,救助标准为2000元/户。
六 、“寒邨博爱基金”救助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七、 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见附表
溧水区红十字会
溧水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溧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12月20日
主送:溧水区各镇(街)
抄送:江苏省红十字会,南京市红十字会、区政府办、区委办
溧水区红十字会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附表1
“寒邨博爱基金”博爱助困活动名额分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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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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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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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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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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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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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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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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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柘榶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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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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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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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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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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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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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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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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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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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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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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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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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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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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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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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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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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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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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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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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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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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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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贫 困 家 庭 资 助 申 请 表
南京市溧水区红十字会 2017年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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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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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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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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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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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助困、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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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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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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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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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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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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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镇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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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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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会
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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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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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表后请附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本人)复印件;
2、因大病申请者需附二级和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复印件;
3、其他困难需出具村委会、镇级民政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